粉煤灰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測算

粉煤灰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測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(1)基準輕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測算
(2)粉煤灰取代水泥率應按表13-20的規定確定。
粉煤灰取代水泥率

注:
1.表中值為範圍上限,以32.5級水泥為基準。
2.≥LC20的混凝土宜采用、Ⅱ級粉煤灰,≤LC15的素混凝土可采用Ⅲ級粉煤灰。
3.在有試驗根據時,粉煤灰取代水泥百分率可適當放寬。
 
(3)根據基準混凝土水泥使用量(mco)和選用的粉煤灰取代水泥百分率(βc),按住式測算粉煤灰輕骨料混凝土的水泥使用量(mc):
 
mc=mco(1-βc)
 
(4)根據所用粉煤灰級別和混凝土的強度等級,粉煤灰的超量係數(δc)可在1.2~2.0範圍內選擇,並按下式測算粉煤灰摻量(mf):
 
mf=δc(mco-mc)
 
(5)分別測算每立方米粉煤灰輕骨料混凝土中水泥、粉煤灰和細骨料的絕對體積。按粉煤灰超過水泥的體積,扣減同體積的細骨料使用量。
(6)用水量保持與基準混凝土相同,根據試配,以符合稠度規定來調整用水量。

配合比的調整和校正方法

測算出的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必需根據試配予以調整。

混凝土配合比調整

配合比的調整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 
以測算的混凝土配合比為基礎,再選擇與之相差±10%的相鄰2個水泥使用量,用水量不改變,砂率相對適度增減,分別按三個配合比拌製混凝土拌和物。測定拌和物的稠度,調整用水量,以做到規定的稠度截止。

®Sungame新材料™ | 版權所有 | 若非注明 | 均為原創™
㊣ 轉載請附上文章鏈接並注明:www.kobe-m-dollsp.com
㊣ 本文永久鏈接: 粉煤灰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測算